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出口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出口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又有哪些程序?进口商出口商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出口合同签订从签订时就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出口合同履行的程序有哪些?出口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为您解答。
  出口合同的履行可以主要概括为四大程序。
  1、货。根据外贸订单的要求备货。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质量、包装等。2、证。订单签订后,催客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开出后,审查信用证中是否有不合理条款,有的,及时跟客户联系要求对方改证。3、船。货物备齐,信用证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安排发货。注意发货期要在信用证规定的发货期内。4、款。货物发出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准备交单单据:发票,箱单,提单,保单,产地证和其他客户要求的文件。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内交单办理收汇。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生效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民法典》的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约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标的系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以上就是出口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的知识。了解出口的程序之后,合同签订双方应诚信守约,履行应有的责任,才能享有权利,二者是分不开的。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完成合同的各项义务,才能使签约双方长久友好合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也称作离婚起诉状。书写方法如下: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说这个律师是否专业和就有相关的能力,不仅仅......


·钱款被偷,委托人的损失由谁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有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这个案件中,梅小姐给了谭小姐8000元现金......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我国的国土归属国家所有,有着土地共有化制度,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了......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不需要交遗产税,需要交以下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


·律师能否为被上网通缉的人辩护?
      律师能否为被上网通缉的人辩护?律师能为被上网通缉的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合同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内容能够证......


·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单位但是在您正式变成某个单位的员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的,那么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是否需要签订......


·虚假诉讼立案要件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立案要件是怎样的一、虚假诉讼立案要件是怎样的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他人......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亲彩礼是否涉及共同财产?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亲彩礼是否涉及共同财产?不属于。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