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注册资本的使用银行需要监管吗?

注册资本的使用银行需要监管吗?注册资本的使用银行不需要监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在刚注册公司时,要存入银行验资户让会计师事务所去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这段期间注册资金是被冻结了的,等这些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开个基本户把钱从验资户中转出,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注册资金了。在公司批准成立,公司注册完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后,公司账户里的钱可以由公司取出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这时所有注册资金将划到公司账号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使用,比如发工资、购买设备,支付公司管理费用等,但是不能没有正当理由“抽回”资本金。也就是说,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是可以使用,但是必须合法使用,有正常的营运理由,需要有合法的手续,有正规发票,合法纳税。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验资账户验资后就注销了,但是基本账户是用来公司资金的出入和结算时候使用的,一般注册完成之后,注册资金进入基本账户,就可以支取使用了。所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后都可以使用了,当然在注册过程中是不能支取的。二、什么情况算不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金就是典型的不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所谓抽逃注册资金,是指没有合法的使用注册资金,也就是你把注册资金转账了,却拿不出支付资金的合理合法的证明,比如做生意、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买材料、做生意都要有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支付员工工资也需要有转账记录以及交纳四金保险等证明。拿不出证明的,就说明出资理由不存在,属于抽逃注册资金。一般抽逃注册资金的原因,主要是注册资金不是企业股东出资的,而是找代理公司垫资的,注册完了,代理公司就要把资金收回,这是不合法的行为。目前很多类型的公司在设立时,注册资金都是不需要全部缴纳的,但是对于设立银行,由于每天的资金流转都比较大,故此若是实缴的注册资金,低于十亿其设立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同时设立之后,需要妥善经营管理,否则极易倒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在日常生活中捡到他人遗失物品是很常见的事情,有的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有的人会当做自己的所有物保......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属于交通事故,只要是因交通行为而发生事故的,就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则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道......


·书面合同可以口头毁约吗
      书面合同可以口头毁约吗?书面合同不可以毁约,《民法典》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


·工伤认定书送达时间是多久?
      工人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好申请书、诊断证明等材料。当地劳动局受理后,会展开鉴定工作,经......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翻供的不认定自首。1、认定: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


·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
      开发商为了卖房、为了盈利,有时候会采用散布虚假消息等欺诈手段,去吸引购房者购买房屋。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呢?要......


·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生活中,人们往往对借条和欠条不加区分,认为二者同义,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对二者混同使用。实际上,借条和欠条的法......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出于对于租房者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保障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的共同利益,您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在发生民事纠纷问题后都会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都会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