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侵权人因他人侵权行为死亡,其家属可以要求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前住院治疗的,还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侵权人如果在死亡之前存在住院治疗的情况,是一定可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的,伤者在住院治疗期间,不能从事劳动活动,劳动收入减少,而且住院治疗也要花费收入,所以,受害人主张要求误工费的赔偿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高利贷并不合法。但是您可以选择比较靠谱的民间借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有什么限制
      刑事案件中,委托的辩护律师除了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还需要为案件收集有利的证据,不过在这方面我国是作出了限制的。......


·人身权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法律当中关于金钱损害赔偿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这也就是说,我国对于赔偿主要是分为损害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和损害人身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
      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分为广义和侠义,包含的问题和关键点很多,能够影响质量的因素也很多。各个环节质量......


·诉讼时效什么情况中断2023
      诉讼时效什么情况中断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


·国人怎么继承国外的遗产?
      国人怎么继承国外的遗产??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的遗产,大致分以下步骤:1,办理身份证书中国公民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外的......


·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应当如何进行?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是维护公司资本额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目的在于在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之后,再来确定利润如何分配......


·醉酒开车撞死人应该如何判刑?
      酒驾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