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宅基地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农村地区,每个集体经济组织都是要给本组织内的成员分配一块宅基地的,让他们用来修建自己的自有住房。但有些时候,可能分配的时候遗漏了或者之前需要给申请一块宅基地的,这个时候就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不过在这方面也有条件限制,那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报送相关材料: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注: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农村居民若需要申请宅基地的话,则要先看自身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要是自己之前将宅基地转让给了他人之后,又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这个时候一般是不会得到批准。农村宅基地坚持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如果有兄弟姐妹要分户的,则也可以格外申请宅基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房屋产权性质划分,房屋权利人类型有几种?
      根据房屋产权性质划分,房屋权利人类型有几种?下面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房屋权利人类型有几种):1、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


·如何对代位继承实例进行分析?
      如何对代位继承实例进行分析?根据《继承法》规定,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但如果祖......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一、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


·高速上不系安全带扣几分
      高速上不系安全带扣几分一、高速上不系安全带扣几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
      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一、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哪几类?有关隐名股东的案件通常有五类,具体如下:(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隐名......


·在我国70年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实际上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在计算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了。而且业主都能够清楚的看到自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期......


·二手房买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二手房买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哪些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哪些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