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强险未构成伤残误工费赔不赔?

交强险未构成伤残误工费赔不赔?
  交通事故虽然不构成伤残,但是对于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5、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6、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8、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9、其他损失: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10、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1、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综上所述,交强险未构成伤残误工费是需要赔的,不止误工费,还包括其它的一些费用,所以希望大家该保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一定要站出来,不要一味的去接受,如果保险公司执意不赔的话,我们是有权起诉他们的,希望今天小编说的对大家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中层出不穷,那......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最快几天放人
      一、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最快几天放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


·偷税漏税那么多干吗不抓
      一、偷税漏税那么多干吗不抓逃税抓不净,这好理解。一是天下之大,肯定是百花齐放,管不胜管。二是管理机制和执法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处罚不能......


·司法鉴定包括哪些鉴定呢
      很多人在向法院起诉时要交一份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说明,这个说明是比较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当做证据,所以它还是很重要的。司法鉴定的的种类是......


·一、遗嘱利害关系人是指哪些?
      一、遗嘱利害关系人是指哪些?遗嘱中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


·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
      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第一,口头......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由谁来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由谁来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