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者逃逸 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


  身边肯定都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我们国家都是有着相关的处罚规定的。是有主要的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肇事者逃逸,往往的处罚都是从重处罚而且处罚力度非常的大。交通事故一般交强险都会进行理赔,那么交通肇事者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
  
  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
  
  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
  
  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
  
  第三,保险公司通常抗辩会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亦未规定肇事逃逸时,保险人可免于赔偿保险金。从该条的文义来看,该条仅规定肇事逃逸的,救助基金有先行垫付受害人部分费用的义务,但既未规定保险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也未规定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所以即使发生肇事后逃逸时,保险人亦不能据此免除保险金支付义务。将第二十四条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其他条文加以整体解读,亦能得出上述结论。法律法规设置社会救助基金目的是为受害人在交强险无法给予充分、及时的救济时,提供补救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当交强险不足以赔偿或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和抢救费时,社会救助基金才负有法定的垫付义务;若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因肇事逃逸无法确定其是否参加了交强险时,社会救助基金负有垫付义务。
  
  第四,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基于上述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形之中。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如果逃逸了的话是不会影响交强险的赔偿的。因为交强险当中对交通事故逃逸方面并没有相关的说明,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房屋不像金钱,可以你一半我一半那么公平,总不能房子你一半我一半吧......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都是由女方提出的,这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的问题。双方最好能够协商......


·法院传票上有开庭时间吗?
      法院传票上有开庭时间吗?传票上是有开庭时间的,具体看传票上的内容。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是什么?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是什么?随着现在的楼房越建越高,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高空坠物的问题,您知道高空坠物是很危险的,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严重......


·抚养权归我不让迁户口怎么办?
      抚养权归我不让迁户口怎么办?在离婚案件当中,按照规定往往会对当事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除此之外,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备受关注。法院往......


·预告登记费是谁缴纳?
      我们购买商品房后,要办理很多手续,和银行、房产管理中心都有打交道。其中有一项是购房人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这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相对于契税......


·二房东欠大房东钱拿租客东西抵债怎么办?
      二房东欠大房东钱拿租客东西抵债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以侵占罪来进行认定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以......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我国公司的形式只要是两种,即人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法》中对设立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不......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理由的,结婚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到了,而离婚很显然也就是因为感情破裂。但要是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此......


·一、培训机构老师能不能随时辞职?
      一、培训机构老师能不能随时辞职?培训机构老师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随时辞职也是必须要提前的通知用人单位,在按排好自己交接的工作之后才能更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