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


  当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其中一人无法更好的抚养孩子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变更抚养权,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呢?变更抚养协议书需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并提交相关资料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律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根据有关法律,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此外,办理该变更抚养权公证时,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问题最好夫妻先协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在考虑到诉讼,因为诉讼一般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比较大,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书公证需要由子女的双方父母申请并提交材料,法院会根据大一点的孩子的意愿和抚养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


·朋友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欠款不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出借......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一、离婚怎么争取财产原则上,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自主意愿。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一方可......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处理流程近年来,国外各种医患矛盾频发,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出现了许多医患纠纷事件。医生本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到底......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进行的
      很多时候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满足了诉讼离婚条件,法官除了会......


·酒精度多少算酒驾怎么处罚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交通事故证明书通常只是指明交通事故事实的文件
      交通事故证明书通常只是指明交通事故事实的文件。它通常包括交通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交通事故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身......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归谁所有?
      职务发明归谁所有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余杭区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余杭区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试用期过后企业补签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试用期过后企业补签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试用期过后企业补签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就不需要支付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