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处罚的四大类是哪些?


  政府机关在发现公民存在某些没有达到刑事的违法行为时一般都会直接用其权力进行适当地处罚,而行政机关所具备的处罚的权力被限制在了固定的种类之中,而主要就包括了口头上的行为警告以及相关财产和资质方面的处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四大类是哪些?
  
  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规则》明确了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例如:对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16种情形,工商机关对当事人应当及时警示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同时,《规则》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审批责任人应当按照《执行标准》确定处罚幅度;办案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该规则的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时,必须对所建议的处罚幅度或者处理方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对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构成执法过错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执行标准》对工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自由裁量幅度,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并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行标准》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逾期5日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逾期5日以上10日以内的,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逾期10日以上的,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因为政府直接面对的社会主体除了公民以外还有很多公民共同组成的组织,所以政府在针对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肯定必须能够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因而就出现了上述关于人身、财产和资质方面的各种处罚形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是否可行
      一、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是否可行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是可行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吗?
      网络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有些时候我们都无法去区分它,关于这一现象,我们从传销入手来看看,到底传销是只有一种方式吗,关于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


·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
      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一、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


·股权转让印花税没交会有什么后果?
      股权转让印花税没交会有什么后果?一、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规定,......


·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可以拘留吗
      精神病人可以拘留吗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


·浏阳洞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浏阳洞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长沙市的浏阳洞阳征地是近年来比较受到您关注的项目,关于政府征收浏阳洞阳地区的土地进行规划的时候,征地补偿的内容......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约定怎样办理
      一、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约定怎样办理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