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抵押和质押是贷款中常见的两种贷款方式,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也有着实质性的差别,就像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到底是属于抵押还是质押呢?很多人都会将这两者混淆,那么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它们两者之前到底有什么不同。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一、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说简单点,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比如,我们常见的押证押车贷款就属于质押贷款,而押证不押车贷款就属于抵押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二、标的物不同
  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等。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等。
  三、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四、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质押: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的质押物。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类似一字之差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分清楚这一个字差在哪里,不能盲目的觉得两者可以混为一谈,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完善的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立案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是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我们对于这种情况也应该多加警惕且不能违反规......


·什么是双规?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


·断绝父子关系哪里办?
      父子之间可能由于缺乏沟通而产生误会并因此引发怨念,可能一旦发生矛盾,一时冲动,有人会想到电视剧或者故事里常看到的断绝父子关系,并且提出断绝父......


·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一、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一方了,受害的一方也是有司机的。而这里我们讨论的仅仅是肇事一方的司机,在事故发生......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处罚标准,尤其是醉酒驾驶,因为醉酒驾驶中酒精的血液......


·违令作战消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一、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公民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


·一、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怎么办?
      一、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怎么办?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盗窃他人遗忘物算犯罪吗?
      一、盗窃他人遗忘物算犯罪吗?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就在于督促您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就会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