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到国、地税局,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二、《民法通则》中法人分为哪几种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人分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三种,法人职称是根据单位而有所不同的。法律规定,法人职称变化时要重新办理,携带不同资料和证件分别到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对应的银行、社保机构办理不同手续。除了纸质资料外,法人章和财务章等相关印章也要带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确认受伤职工确实构成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来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的,......


·单位老职工内退的含义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老职工内退的含义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内退”,顾名思义,指“内部退休”,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企业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员结构或降低人......


·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
      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一、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房屋产权到期后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


·移送管辖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移送管辖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1、产权不明的房子不能买买到产权不明的房子面临的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买房之前必须要将自己房屋的产权弄清楚。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出现对于企业发展和个人事业都是有很大阻碍的。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劳资矛盾争议很难避免,劳动争议很多时候......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权是可以约定变更的,约定变更监护权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对变更监护权问题进行约定。对无行......


·故意毁坏财物拘留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