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预约广州房屋他项权利注销?

如何预约广州房屋他项权利注销?广州房屋他项权利注销,应当由当事人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即可。还了按揭后,注销的单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银行出具证明。注销的时间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内,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二、房屋注销登记办理程序:(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第2步:审核注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二)军队、涉外房屋注销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第2步:审核注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三、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民法典》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的注销并不需要预约,由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管局进行办理即可。一般来说,只要你还清了贷款,那么房管局会为你办理好房屋他项权注销的手续,因为贷款还清以后,就不存在银行抵押的情况,银行无权再抵押你的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目前做法不一。同时,实践中也存......


·一、劳动关系疾病死亡要如何解除?
      一、劳动关系疾病死亡要如何解除?1、职工死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并不需要办理什么特别的手续,向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用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劳动用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一、用人单位一方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违约金。2、该法律第四十七......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收集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


·哪些人法律规定不能辞退
      哪些人法律规定不能辞退一、哪些人法律规定不能辞退1、在怀孕期间、待产期间、哺乳期间的员工第一项规定是专门为了广大女性朋友的权益,国家劳动法......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怎样的?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怎样的?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与同居的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一、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


·如何区别合法的私募基金与非法私募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