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 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视其收养子女数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另一地不得重复征收。
  
  
  综上,我国属于人口大国对于人口基数的上涨是有控制的,各个省市由于各种原因规定是各不相同的,但是超生罚款的比重是一样的。因此小编建议如果家里有不符合生育条件属于超生的小孩及时去计生办缴纳相关的费用,避免后期出现孩子上不了户口等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一、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
      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一、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需要弄清楚为什么社会保障局不受理工商的认定,弄清楚原......


·勒索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吗?
      勒索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吗?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


·民事诉讼法时间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时间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时间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立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遇到房地产转让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那么常见的房......


·购买房子税费怎么算
      购买房子税费怎么算1、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税契,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


·聚众斗殴未批捕释放合法吗?
      一、聚众斗殴未批捕释放合法吗?聚众斗殴未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当事人释放是合法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照片会变成言词证据吗
      照片会变成言词证据吗?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


·刑事抗诉检察员出庭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抗诉检察员出庭意见书应该怎么写?刑事抗诉检察员出庭意见书应当写清楚公诉机关和申请抗诉的具体理由,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案件不清或者是证据......


·非法集资经济债务拘留多久
      非法集资经济债务拘留多久?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关押在看守所,不是拘留所,逮捕前刑事拘留关押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传销在一些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是比较猖獗的,很多地下的传销组织不容易被发现,而且通常会有很多的受害者,一旦传销组织发展的越来越大是会造成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