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一种补充办法;后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处,客观上可以执行监视居住,但是,涉及到三种性质严重的案件,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顺利开展侦查活动的必要办法。正是存在归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客观原因与侧重于追求侦查活动效率的主观目的之根本区别,对后者设定了更加严格的适用程序,即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防止以有利于开展侦查活动为名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三、指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有3个,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第二种情形是嫌疑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一般是对犯罪人员作出处罚的一种,但如果只要符合条件执法人员也是可以实施指定监视居住的,所以,对于不同的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都是不一样的,最重要的就是能让犯罪嫌疑人可以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广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广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刑事)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编号::兹指派本所律师赴你处,通过调查了解如下事项:请予支持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本证明有效期到年......


·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
      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一、一般情况下,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1.交强险保险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保险单证;2.“终止强制保险......


·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


·异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到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离职的,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酒驾的危害有哪些?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其实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都是在饮酒之后驾驶,但实际上醉酒驾驶的情况更为严重,而具体......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知道只有刑法上存在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区分。刑法上的犯罪主要分为: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1.所谓的单位犯罪就是单位犯的罪,和自然人犯罪的......


·民事诉讼法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民事诉讼法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科技的发展影响深远,包括诉讼。随着电子科技的普及,在诉讼中,一些证据往往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表现出来。特别是在民事......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范本格式怎样的?该公证书要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公证事项有:房产的具体信息和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接下来我们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