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时候,如果涉及金额超过一万元的的,是会按照分割财产的总金额值,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如果是低于一万元的,那么手续费一般都是按照10-50元一件案件来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这笔费用一般是原告支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裁员有什么范围
      用人单位裁员有什么范围目前,我国并未从正面规定用人单位裁员的范围,但是却从反面明确了,单位在裁员的时候哪些人员是不得裁减的。裁减人员时,不得......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


·无债权债务离婚还要注意什么
      无债权债务离婚还要注意什么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大家首先想到的
      您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接下来就可以求偿了。有的时候也会遇......


·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
      债务纠纷也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款相关的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如期还债所引起的,债务纠纷对债权人可能会产生不利,那么,债权......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的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也越加完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变得越来越贴合实际。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关键的就是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1)质量监督站质监站是代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行使政府对成都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业务上受省......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一、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根据《继承法》第二条对继承权顺位以及有哪些人有继承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一、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吗1、如果业主所购房屋已建成,即便开发商已破产,也存在对购房者履约的可能,也就是说......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只有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鉴定后才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那到底制作交通事故认......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