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二、司法解释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农村男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公平平等分割,也是需要本着利于女方和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女方存在过错的情况,如出外重婚情况的,则是可以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的,具体的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资本100万是小规模纳税人?
      注册资本100万是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本100万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在我们国家实际上它的纳税的具体的数额的话,是跟它的注册资本有着直接的关系的,因此......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首先,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是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可获得侵权赔偿;其次,基于劳动者身份,在发生工伤时,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工伤......


·辽宁盗窃罪标准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盗窃作为一类常见的社会刑事案件,主要的行为表现就是当事人利用非法手段进行相关的牟利,来占为己有的一种行为方式。我国对这类案件的治理较为严格,......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我们知道,在国有化土地制度下,我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证确定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不同土地,有着不同的使......


·公休日加班工资不给2倍违法吗?
      公休日加班工资不给2倍违法吗一、公休日加班工资不给2倍违法吗违法,可维权办理。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对于企业退休工资来说,计算工龄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只有计算清楚工龄,我们才能够计算出工资的金额。那么,企业......


·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行业,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如今从事房地产开
      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行业,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如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很多,规模大小不一。房地产开发对企业的实力要求比较高,不是一般小企业可以......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1、首先要找好宅基地然后写一份申请,同时还要取得本村家庭同意,也就是需要家庭都要有人签字。如果有人不同意你就要重新选择宅基......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
      一、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