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二、法律依据1、《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有以下:(1)财税[2011]50号:从其他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中取得的随时抽奖、礼品;(2)国税函[2006]865号:解除购房合同;(3)财税[2005]94号:担保报酬;(4)国税发[1999]58号: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5)国税函[1999]627:证券公司支付的回扣或交易手续费返还;(6)国税函[1998]546号:保险公司支付利息;(7)财税[1995]64号:揽储奖金。因工程合同问题,对方违约的需要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方不支付违约金的,则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解决相关争议。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也是商业收入的范围,需要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规定来支付税费,具体的交纳情况应当由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的区别包括哪些?区别主要有: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的该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的该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


·一、劳动合同上工资一栏薪酬协议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上工资一栏薪酬协议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对工资的规定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工资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资源履行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资源履行的时效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资源履行的时效规定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


·一、离婚隐瞒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隐瞒转移财产怎么办?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劳动法》......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如果仲裁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一、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