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受伤可以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受伤可以辞退吗?
  
  员工受伤后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期的时间长短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做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这样和大家讲,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除非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或者说公司已经濒临破产,至于员工受伤,这并不是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借口。不过,员工在受伤之后如果确实需要住院治疗,也一定要跟公司解释清楚当前的情况,由医院出具相关的证明,向公司递交了病假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是由商标权人享有的。实践中,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情况多不胜数,......


·对债务承担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务承担的意思是说在本质上不去改变欠债合同里面内容的前提下,借给别人钱财并可以要求对方还钱的债权人和借了别人的钱需要遵守约定还款给别人的债务......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以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量。员工在公司当中一样需要遵守......


·有小孩没有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
      一、有小孩没有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要看情况而定,重婚罪要认定首先就是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是否已经和另一方构成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出具相......


·招商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内容有哪些
      招商是很多地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也是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的工作人员都外出招商,希望能够引进一些新的企业,为了规范招商行为,国家......


·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如何确认债务人?
      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如何确认债务人?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的债务人是打下借条的两个人。打印的双人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


·工伤认定一经作出就生效吗
      不是的。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


·遂宁市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种出于法律立场为相关的案件或者证明需要提供证据的一种鉴定,它是一种有偿的鉴定,做了之后不能轻易的更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只能......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


·打架立案需要什么前提
      需要有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存在打架事实的证据材料。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才构......


·代缴社保收费多少?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会遇到需要办理社保代缴的情况,比如劳动者在换工作空档期,希望保持社保缴纳的延续,会委托社保代缴公司进行社保缴纳,而作为以社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