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如何将夫妻财产分开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如何将夫妻财产分开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要将夫妻间的财产分开,那么大致需要分为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作价补偿三种方式。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首先需要知道夫妻间的实际财产情况,并且对双方的有关请求有着了解,然后根据具体案件具体来进行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品房购房流程具体是什么?
      商品房购房流程具体是什么虽然都是购买房屋,但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与购买二手房在很多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在购房流程上面的差异。那......


·增加抚养费要交什么材料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要交什么材料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盗窃罪数额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实践中经常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来盗窃财物,但也有公开盗窃财物的。而在对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时候,离不开对数额的认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票据期限怎么计算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时效。以下是票据期限的计算方法:(1)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


·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城市自建房拆迁是有补偿的,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


·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会产生吗?
      一、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会产生吗?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情形是不会产生的;构成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而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观要件必......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该怎么办,如何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该怎么办,如何提起上诉?一、民事诉讼一审不服该怎么办?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
      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