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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二、写工伤申请认定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综上所述,职工在单位干活遇到生产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才行。办手续的时候,本人申请的,要带上材料到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会告知其认定的时间地点。保障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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