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在离异父母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2、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三是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原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伤害,也给法院增加了诉累,因此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会更多的考虑到子女,所以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会更加同意将财产留给子女,但这也要双方进行协商,并且在协商合同内容中不能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这样才能具有法律的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


·2020新婚姻法 女性的规定有什么?
      2020新婚姻法女性的规定有什么?《民法典》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在土地赠与,继承,或者是二手房买卖等很多特定的场合之下都是必须要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更名的。可能当事人得到的是......


·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最近几年,集资诈骗犯罪呈现多发趋势,给老百姓的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其中一些特大集资诈骗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集资诈骗的危害很多,社会......


·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
      一、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大概还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


·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
      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一、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处理首先要搞清楚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保证担保,使用的时效与其他时效不同。根据不同抵......


·重复保险的构成条件
      重复保险的构成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重复保险必须是对同一个保险标的的保险,否则,即使投保人向不同的保险人投保了多份保险,也不是......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指的是人们所拥有的对一个物品的所有权以及财产性的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财产最为重要,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


·新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规定都有什么
      新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规定都有什么第一百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