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合法吗?

一、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合法吗?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是不合法的。目前我国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后,就夫妻的财产方面都作了很大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民法规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规定等于变相鼓励有部分人借婚姻不劳而获积聚财物,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一种不适当的干预。另一方面,由于婚姻所具有的伦理性,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应该让另一方无偿使用,但结婚时间再长,也不能使其成为共同财产,让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转让,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司法解释的这一规定是对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严重侵犯,违反了民法、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二、司法解释所谓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现在的家庭财产,从财产的范围到财产的构成及财产的数量等都与以往不同,呈现出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财产数额显著增多、投资经营性财产在家庭财产中所占比例增大的趋势,原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财产转化的条款已经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的所有属性是不随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的,即不管多长时间,财产的所有属性都是不变的,并不存在夫妻结婚满多少年,其个人财产转移为共同财产的说法。另外,如果双方约定将财产赠予的情况下,则是合法的转移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此时他肯定就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但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而此时又发生了代位继承......


·男子杀人逃22年是否已过追诉期?
      最近有咨询者询问了我们一个问题,那就是男子杀人逃22年是否已过追诉期,作为律师角度的分析这是有关于两个问题,一方面是有关于杀人逃走的追诉期时间......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


·犯罪构成的共同件包括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共同件包括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包括哪些条件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一、对于买房购置税是多少钱?
      一、对于买房购置税是多少钱?购置税给多少就要取决于房屋的大小才能给予。(一)契税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走私普通货物缓刑执行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的刑法中,只要是情节不太严重,而没有对社会有太大危害的话,是可以执行缓刑处理,那么走私普通货物缓刑执行可以吗?就看符不符合法......


·未婚先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1、电子合......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举证的义务,而进行举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举证的,若无特殊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