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应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不知您是否遇到这样的问题,例如继承遗产时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却不知应该准备什么,带哪些材料去公证。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请您阅读了解。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管辖
  
  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时的注意事项,如果您办理时可以参考一下。总之,办理继承权公证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这样可以维护家庭的团结。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一、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一个建筑工程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体工程是比较重要的基础工程,这个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


·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一、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不过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用于修建住宅。所有......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一、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是怎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除权日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的经济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因此手边也有很多闲钱可以用来投资理财,您投资理财......


·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办,如何变更合同?
      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办,如何变更合同?合同便是双方所共同缔结的约定,是维护双方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公司上班时,没有经过同意,公司变更合同怎么......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营业执照不可以不写注册资本,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


·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
      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