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六十岁以上误工期限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六十岁以上误工期限怎么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三、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认为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综上所述,确定误工日期的时候不应该考虑受害者的年纪,如果当事人的年纪已经有60周岁,并且平时除了养老保险待遇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工资收入,这样的话不会产生误工费,也无需去确定所谓的误工期限。反之,当事人的误工期限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而不是看受害者的年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得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长春亲子鉴定的具体流程和费用是怎样?
      由于每个人的遗传DNA的独一无二性,人们可以通过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个体DNA鉴定以及落户亲子鉴定,从而达到识别血缘关系、维系亲情纽带的......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


·什么是清偿顺序呢
      什么是清偿顺序呢一、什么是清偿顺序呢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


·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
      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一、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一、一个律师可以代书遗嘱吗?
      一、一个律师可以代书遗嘱吗?是可以的;律师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


·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的特点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基本规定》中指出:“信托收据实际上是客户将自己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的确认书,持有该收据既意味着银行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