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对于审查起诉来说,45天属于延长后的最后期限,一般的期限是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十五天。在实际的案件处理当中,有时会出现突发事件,需要对管辖进行更改,此时案件的审理时间就以重新审查的日期为开始进行时效的计算。最终的审查时间即为起诉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证据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证据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的企业,且是无限责任,其家庭财产对企业负有连带责任。严格意义上讲,个体工商户不能算企业,只......


·农机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离不开各种农用机械,因为有这些农用的机械才可能让农民收到自己种的庄稼,国家也对农机出了一些政策,如果违反的话就......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


·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人们在网上买钢珠犯法吗?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很多年轻人首选的购房方式,网上可以买到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一些违禁品也可以从网上买到。有的人会通过网络购买一些枪支的配......


·打架致鼻骨骨折赔偿标准是多少
      打架致鼻骨骨折赔偿标准是多少?打架致鼻骨骨折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民间借贷如何起诉 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无可否认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是尤其多的,而作为出借人自然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债权,那么这个时候就要想办法来追讨欠债。到底民间借贷如何起......


·一、交通事故吊销驾照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吊销驾照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在吊销后都是不可恢复的,需要在禁驾期满后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普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


·在我国什么是第二监护人
      在我国什么是第二监护人第二监护人的概念就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北京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北京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在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相应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分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