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正股级侦察员退休金有吗

一、正股级侦察员退休金有吗?
  
  退休金是有的;
  
  当前实施的《公务员法》无股级干部的说法,股级干部是老的干部管理政策,目前,为了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虽然没有股级这一级别,在县级以下,各科局普遍设立股级岗位,但担任股级干部的人员各方面的待遇仍按科员级对待。
  
  二、退休金的主要分类
  
  1、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2、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3、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4、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我国企业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服务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服务年限。前者称为最后工资法,后者称为定额给付法。
  
  5、按职工是否参与提取退休基金分
  
  退休办法按职工是否参与提取退休基金分为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和非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
  
  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是企业与职工共同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双方提取的比例不一定相同。职工如果提前离职,可将其自身提取的本金及利息收回,而能否分享企业提取的基金则视退休办法的规定而定。我国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提取退休基金。
  
  非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是退休基金全部由企业提拔,职工不参与提拔的办法。美国大部分退休办法均属这种办法。
  
  6、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休金一般是针对于从单位上退下来所给的金额,只要是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一般就有退休金,退休金给的标准就要看在国家的职务和实际的工资状况来进行计算,所以,自己在退休之前是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单位,这样才能知道自己具体可以在退休的事情得到多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对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借款要约定用途吗在个人借款的过程中,约定好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且用书面借条或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能促使借款双方......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怎么办理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怎么办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


·暂予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
      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骨折工伤休假时间规定是多久
      骨折工伤休假时间规定是多久一、骨折工伤休假时间规定是多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


·借钱不还多少可以立案?
      我们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不仅仅是要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同时也有要考虑到对方的还债能力,毕竟现在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太多了,不得不......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外还......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专门针对民事诉讼出台的法律,仲裁也有也有专门的仲裁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虽然是两个不同的领......


·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批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批吗?新公司法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不缴纳。但如公司有需要增加实缴资本,则可分批不分次数部分金额的分批缴纳,如用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