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什么?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2、客体对象不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是转移具体案件和管辖权3、是否需要上级批准,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只要人民法院发展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而管辖权转移,只要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就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4、适用范围不同,移送管辖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只适用于级别管辖。5、移动方向不同,移送管辖在平级法院间发生,特殊情况下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管辖权转移发生在 上下级法院之间。综上所述,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有管辖权才行,否则就是程序有问题。如果法院受理后发现自己并不具备管辖权,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案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审理。这里要区分移送管辖和管辖权异议的区别,两者的提出主体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怎么支付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有些企业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


·到退休年龄辞退有补偿么
      到退休年龄辞退有补偿么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


·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
      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各类企业是由股东设立而存在的,企业需要经营就离不开资金的流动,故而融资也便成了企业的一种常见的获取资金的行为......


·公证遗嘱必须要遗嘱执行人吗?
      公证遗嘱必须要遗嘱执行人吗?遗嘱公证不是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


·在我国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淫秽黄色物品是人的精神鸦片,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是非常大的。我国政府对于传播淫秽物品,是有这严重的处罚制度的。在日......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会在投入使用中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夫妻离婚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


·注册资本打给法人帐户合法吗?
      注册资本打给法人帐户合法吗?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几周岁
      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