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
一、环境污染的定义
室内环境属于社会生活中的居住环境,是构成城市环境和乡村环境的一个更小的范围的环境,这一小的环境也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并成为组成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环境法所调整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进行区分的,而不以范围的大小进行限定。显而易见,室内环境污染就是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室内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二、环境污染构成侵权责任的理论依据
环境污染构成侵权时,受害者既可以提出产品质量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环境侵权之诉。这是因为室内环境污染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有些可能同时符合这两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时候受害者可以择一而诉,但是不同的选择对受害者的保护明显的不同。
三、室内环境污染构成产品质量侵权的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它危害到了人身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居士装修材料,家电设备等都必须保障人体健康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危险那么都是有缺陷的。
(二)有损害事实存在
室内环境侵权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且构成消费者人体本身和健康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因为产品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是指缺陷产品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
(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产品缺陷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侵害者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方证明,对于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由产品生产者进行证明。
综上是我对室内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进行的分析,室内环境污染呈现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的一生中,在室内呆的时候远比室外的时间长,劣质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给我们的身心造成很大的痛苦,那么,从侵权的角度入手,在我们受到人身损害时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室内环境污染而感到无措时,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案件批捕延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案件批捕延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一、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4、再......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吗?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吗?感情不是稳定存在的,很多人在结婚后,由于疏于维护或者其他的各种原因,导致以前深厚的感情和幸福的点滴都不复存在......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上文所说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
·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
众所周知,一般工程都需要有质保金为其担保,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同时也为了工程所可能引发的经济纠纷等提供了保证。当工程完成时,质保金则需......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