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

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内环境污染来源于装修材料的不合格,从而导致了人们身体出现一系列的疾病,我国并没有针对室内环境污染出具过任何明确的一部法律。那么么今天,将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出发来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先关救济。
   一、环境污染的定义
  室内环境属于社会生活中的居住环境,是构成城市环境和乡村环境的一个更小的范围的环境,这一小的环境也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并成为组成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环境法所调整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进行区分的,而不以范围的大小进行限定。显而易见,室内环境污染就是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室内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二、环境污染构成侵权责任的理论依据
  环境污染构成侵权时,受害者既可以提出产品质量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环境侵权之诉。这是因为室内环境污染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有些可能同时符合这两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时候受害者可以择一而诉,但是不同的选择对受害者的保护明显的不同。
   三、室内环境污染构成产品质量侵权的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它危害到了人身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居士装修材料,家电设备等都必须保障人体健康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危险那么都是有缺陷的。
   (二)有损害事实存在
  室内环境侵权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且构成消费者人体本身和健康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因为产品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是指缺陷产品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
   (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产品缺陷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侵害者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方证明,对于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由产品生产者进行证明。
  综上是我对室内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进行的分析,室内环境污染呈现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的一生中,在室内呆的时候远比室外的时间长,劣质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给我们的身心造成很大的痛苦,那么,从侵权的角度入手,在我们受到人身损害时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室内环境污染而感到无措时,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需要在企业提交申请进行登记之后才能够发放给企业。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想要让自......


·裁员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裁员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条件举证相对容易,提供人民法院......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一、土地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1、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2、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除非......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自主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


·没有工作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没有工作有没有误工费赔偿?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的确定,我们只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就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在难过地遭遇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收到一份对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都很重要的一份文件,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判......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内容、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工资的问题......


·卖家违约是否应当赔偿差价?差价损失如何计算?
      违约方违约,需要赔偿违约损失给守约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直接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可得利益计算。其中也包括买卖合同中,因违约导致的差价。确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先付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先付吗?可以和对方协商,有对方支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事后凭票据向对方主张赔偿。按正常程序是需要自己垫付的。对方愿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