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家具违约金政策具体有哪些?

一,家具违约金政策具体有哪些1、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家具城支付迟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该约定违约金低于其迟延交货给你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调高违约金。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家具城赔偿因迟延交货给你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但是实践中这个损失比较难以确定。3、合同纠纷中不处理精神损害,即因家具城迟延交货导致你没能按期结婚产生的精神损害,无法获得赔偿。4、如果能够证明家具是用于布置婚房,则因家具城无法在你结婚前到货,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以要求解除家具城的合同,并要求家具城全额退款。同时,你可以就近采购同类同质同档次的家具,并要求新厂家加急生产以便赶上婚期。加急产生的费用是家具城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家具城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在统一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同时强调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并直接规定了较多的法定违约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再强调法定违约金,通篇没有直接规定法定违约金。据此,有的学者就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违约金强调惩罚性;市场经济体制下违约金强调补偿性,限制惩罚性。违约金的问题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协议来处理,这样事情的处理才会有着重要的基础,不过需要自己合理的协商有关的政策,进而直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否则事情的解决就会有着不小的阻力,自己需要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不可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承租人并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违反约定......


·拾得遗失物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拾得遗失物是否属于无因管理?我们知道,无因管理是指为了避免损失,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对此,有人认为遗失物拾得就是无因管理的一种类型,对......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言词证据是当事人通过语言陈述的方式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但当事人在陈述事实时往往会受到主观情绪或者客观因素的影响,导......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国......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现在的年轻一代,越来越不愿意结婚,离婚率却只升不降。孩子由谁抚养是一个家庭破裂时必须考虑的事情,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


·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有哪些2023一、网络虚拟财产有哪些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


·交通事故赔偿按出事地的标准还是居住地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按出事地的标准还是居住地标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基本上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不存在赔偿标准的地域差别......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