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查看证据吗?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律师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当保密,并妥善保管。
  
  2、会见和通信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但其内容不得向犯罪嫌疑人提及可能妨碍侦查的有关同案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的情况。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经本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但事先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
  
  律师可以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但应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在调查笔录上记明。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对被调查人录音、录像的,应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4、提出辩护意见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二、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在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时,在重新进行侦查后也会决定是否对其提出诉讼请求,如果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会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对其提出公诉请求,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此期间被告人是可以通过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同时在辩护时可以查阅和调查案件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方打离婚争抚养权官司要怎么收集证据?
      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会成为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对孩子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女性因为生理原因,对于孩子的着更为千丝......


·婚前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 婚前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


·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是什么一、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指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二婚的财产分配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每年要求增加吗?
      近些年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让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夫妻二人离婚后理应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学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需要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


·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吗
      一、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吗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起诉书都可以公开的,这需要遵守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二、检察院起诉书公开的相关规定根据《人......


·因卖淫嫖娼被抓后需要多长时间坐牢
      因卖淫嫖娼被抓后需要多长时间坐牢?一般卖淫嫖娼是不需要坐牢的,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