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店铺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两者购买的店铺则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店铺所产生的收益显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就经营收入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店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店铺的购买方式来决定的,如果是婚前一方所购买的财产,则显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店铺所产生的收益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具体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来作出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轻微伤出院时注意事项有什么
      交通事故轻微伤出院时注意事项有什么注意整理由于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票,这些是赔偿的依据。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一、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


·在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时,普遍都有试用期,但是在试用期内假如遇到了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在下文告诉您在试用......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要具体看工伤等级,因工伤一只眼睛受伤,属于工伤七级到十级伤残。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包括什么?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包括什么?一、财产清查的内容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


·对于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
      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
      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一、超市顾客摔伤赔偿责任谁来负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这里的自然人并不是一般主体,即不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特殊主体。那究竟医疗......


·欠钱不还没有条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2、主张债权的证据,3、借款人本人对于借款事实的确认,如录音、录......


·法律上价格欺诈怎么界定?
      法律上价格欺诈怎么界定?一、法律上价格欺诈怎么界定?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帐时却按每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