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恶意诉讼的标的是非财产权益可以得到赔偿吗?

恶意诉讼的标的是非财产权益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恶意诉讼的标的是非财产权益可以得到赔偿吗?
  
  恶意诉讼的标的是非财产权益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是此时赔偿的数额,即使是由司法机关进行审理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通常情形下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之后,还会委托专门鉴定机构,来确定诉讼标的的市面价值,此后再确定诉讼费的缴纳。
  
  二、恶意诉讼罪的认定标准
  
  (一)恶意诉讼的概念恶意诉讼在我国立法上尚无此概念,仅从字面上理解,恶意诉讼就是与善意相对的,有不良居心的诉讼行为。学界对此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认识,广义的恶意诉讼包括所有的诉讼行为,贯穿起诉、审理、执行,还包括刑事告发;而狭义的恶意诉讼仅指起诉。本文探讨的是广义上的恶意诉讼。
  
  (二)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识别恶意诉讼是对其进行有效规制的前提,但实践中由于这类行为往往在形式上具备合法的外观,法官很难准确、及时地加以识别,有必要对照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判断。
  
  三、恶意诉讼的表现形式
  
  1.串通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另一方串通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1)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转移离婚财产;
  
  (2)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转移企业财产或个人财产逃避债务;
  
  (3)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转移即将被法院执行的财产;
  
  2.单方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虚构事实或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
  
  (1)虚假刑事告发;
  
  (2)通过虚假诉讼认定驰名商标;
  
  (3)通过虚假诉讼打击竞争对手商业信誉;
  
  (4)虚假起诉无关系的第三方。
  
  (5)虚假提起特殊程序。为了利用特殊程序所产生的结果,恶意提起宣告失踪、死亡、无民事行为能力等。
  
  3.滥用诉权,是指有一个正当的诉权,但是为追求正当诉权以外的非法目的而进行的不当诉讼行为,违背了“权利不得滥用”的自然法则。
  
  (1)为了选择管辖法院,恶意增加诉讼主体,将不是被告的人列为被告;
  
  (2)出于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其他非法目的而滥用财产保全和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
  
  (3)为了拖延诉讼、拖延债务履行时间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滥用起诉权、上诉权;
  
  (4)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滥用知识产权诉权行为;
  
  (5)滥用管辖异议权、申请回避权等程序性权利的行为。
  
  我国任何的司法机关都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而存在的,若是他人恶意的提起诉讼,极有可能会使得其他的真是诉讼案件不能得到处理,由于此时会加大会受到侵害的数额,故而对于那些恶意的提起诉讼的主体,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妨碍公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虚假诉讼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罚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对罚金确定的标准作出了规定,罚金最少不能少于1000元,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犯罪分子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多少钱?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多少钱?劳动法是没有规定一个小时多少钱的;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各地的最代工资水平都不同,工资水平一般以市级为单位......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借款人用假名字写借条怎么算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素质越来越高,大家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社会中不免会出现各种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现象的出现,......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如何写
      在我国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会犯罪,即使是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要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律师会向法院提供辩护词,那么......


·刑法仿造有价票证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仿造有价票证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仿造有价票证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仿造有价票证罪的判罪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


·一、醉驾拘役可以缓刑吗?
      一、醉驾拘役可以缓刑吗可以缓刑,但是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