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私闯民宅打他犯法吗?

如果私闯民宅打他犯法吗?【1】可以适当防卫、但是不能防卫过当,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也可以即时报警。如果有涉及到伤害的话,可以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两人之间的法律责任。【2】打得分寸要得当,只有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当对方丧失攻击能力时后,不要再继续伤害私闯民宅拿刀的。【3】法律是支持正当防卫,但是不能因为防卫过当而变成故意伤害罪。【4】当私闯民宅拿刀的停止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可以报警,让警方处理。也可以把私闯民宅的扭送到公安机关,让警方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私闯民宅证据需要什么1、影像证据:在家中安装隐蔽摄像头,摄像头的位置除了要隐蔽不被犯罪分子发现外,还要选好安装位置,经常出入的地方是首选,用以获得可靠的影像证据。2、录音证据:当发现有人私闯民宅时,要及时录音取证。私闯民宅也有多种情况存在,如果和私闯民宅者有语言上的交流,就要尽量把和对方的交流以及争执的内容录音留存,作为可靠的录音证据,从而形成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注意录音一定要清晰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3、证人:发现有人私闯民宅,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要引起邻居的注意。三、私闯民宅砸东西怎么定罪,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1、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2、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私闯民宅本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作为当事人如果发现是可以报警处理,尽量的不要殴打他人,不然如果形成了防卫过当而负法律的责任,所以,任何事情都要用法律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这样既可以让他人受到惩罚,自己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现实中冒用自然人身份升学,侵犯自然人姓名权、身份权的案件屡有发生。而姓名权作为一种人格权当然受到法律的保......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具体内容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这个......


·父母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执行?
      父母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一、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如何轻判?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


·劳动合同法连续旷工的规定有哪些
      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及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就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所以旷工在劳动关系中可以被视作劳动者的违约行为,那么劳动合同法连续旷工的规......


·民事专属管辖是什么?
      民事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一、民事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