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w的注册资本需要纳税吗?

2023w的注册资本需要纳税吗?
  
  一、w的注册资本需要纳税吗?
  
  以2000w为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是需要纳税的,这是由于不管是单位还是公民个人,都是法定的纳税主体,虽然不同的人需要缴纳的税额是不同的,但是对于设立的公司来说,都是按照同一个比例进行纳税的,对于逃税的行为,无疑会受到处罚。
  
  二、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
  
  (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三、对新公司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解读: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办公司吗?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商业经营合作中,零元的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的信誉和认可度,都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办理公司,仅仅有注册资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公司运作成本、经营场所等。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冲击虚假垫资
  
  虚假垫资是由于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限额的限制而产生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不必为了拿不出注册资金而借助中介的渠道完成注册。
  
  虚假垫资主要有两种形式:
  
  (1)非法中介利用假资金票据帮助公司创办人办理注册手续(实际验资账户并无资金);
  
  (2)非法中介以借贷形式,将钱高息贷给公司创办人,注册完毕后,由公司创办人归还本息。前者违法,后者则踩在监管红线上。
  
  成立公司不仅涉及股东的权益,更关乎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垫资的直接后果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负债、破产等情况,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目前注册资金高达两千万的公司是比较多的,若是此时股东并没有能力可以一次性的缴纳注册资金,也可以参照法律的规定,然后与公司约定认缴的年限,当然不管其是否可以一次性的缴纳全部的资金,公司的注册行为都是需要纳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们都知道,员工因公受伤后是可以得到单位的适额赔偿的。在现实
      我们都知道,员工因公受伤后是可以得到单位的适额赔偿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员工在入职不到一个月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也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


·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什么是法人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


·个人自己怎么申请发明专利
      个人自己怎么申请发明专利一、个人自己怎么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自己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通用申请流程如下:根据《专利法》,发......


·工伤认定受理了多长时间能做出
      工伤认定受理了多长时间能做出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不需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


·有人持枪抢劫要枪毙么
      抢劫是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持枪抢劫更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您就有一个疑问了,有人持枪抢劫要枪毙么?枪毙是最严重的刑罚,那么持枪抢劫是......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中比较重要的一步了,此时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交易往往交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和凭证。发票就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必须......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