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卡中的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呢?是当事人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以下来做简要回答: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被法律界称为二十四条超级大补丁的法释(2018)2号,针对夫妻双方就财产债务等纠纷问题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前后始终之间产生的经济债务责任划分,解决了从法律角度如何裁定债务归属的问题和情况。简单概括《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前三条的规定:1、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此类型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且法院需提供支持。3、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非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法院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法院应提供支持。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几种情况的简要概括:1、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或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相应的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发生在婚前,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还债义务,但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3、在夫妻双方正常婚姻期间,如果有被第三人所知道的事先约定,如各自财产及债务由各自担责的,那么信用卡债务则由卡主一方当事人独自偿还。4、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但信用卡债务曾用于夫妻中一方当事人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的,则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当还债责任。5、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用于处形成了夫妻共同可支配的财产的,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综上所述,信用卡负债还款问题,针对夫妻双方偿还责任十分复杂,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


·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
      一、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中,原则上以“犯罪地”确定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更适宜审判的,可以由被告人居......


·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般在协议方式下离婚的,那才需要离婚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必不可少的,因此也是必须要签订的。那您知道这个离......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


·一、醉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应当是多少?
      一、醉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应当是多少?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


·幼儿园无食品许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幼儿园无食品许可行政处罚是怎样的近日网上曝光了某所幼儿园的食堂安全存在非常多的隐患,进而导致您对于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国......


·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
      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不管在哪里,建设施工都是必须按质按量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当然非人为因素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除外。不过......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包括税收征收和......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开庭一、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关于审限的法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若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若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索赔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是什么?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