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孩子抚养费最长给付时间是多久?

一、孩子抚养费最长给付时间是多久?孩子抚养费最长给付时间是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孩子是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离婚的夫妻对于抚养孩子的问题上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必须有一个人付出抚养费的,但是孩子所需要的费用并不是永久都是父母来负责的,一般孩子一直到成年之后就可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而不需要父母的支持了,此时孩子已经在法律上有独立的地位而不需要他人负责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财产里面,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之所以要这样区分,是因为法律中规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只能对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


·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
      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目前市场上的企业改制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因为照目前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来看,在我国计划经济市......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一、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根据修订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作人承担有限责任也有例外。例如有限合作人公司,......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各省市乃至国家的GDP都在不断的增长,但是依然会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企业经营不善,从而不......


·有划痕险可以直接开车到4s店喷漆吗?
      一、有划痕险可以直接开车到4s店喷漆吗?买车时在4S店买了划痕险,刮车了需要报保险,然后才能去喷漆,喷漆需要垫付,不免费喷漆。划痕险全称车身划......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规定有哪些?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规定有哪些?很多公司在市场中经营的时候会面对资金紧张的相关问题,而这些公司解决的办法就是面向市场发放公司债券。不过,根据不......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


·委托贷款是什么?
      委托贷款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委托贷款?一、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


·什么时候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什么时候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一、什么时候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237条和第274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啥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赔偿方法和范围。而从目前我国立法相关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