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财产的评估公司收费多少?

一、离婚财产的评估公司收费多少?离婚财产评估收费标准拾是宗地评估30%计收评估费。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民法典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三、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双方是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确保这份财产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在双方协商不下来的还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并且请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这样双方所分割到的财产才会更加的公平、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担保法的五种担保方式是什么?
      担保法的五种担保方式是什么一、哪些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


·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
      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


·被逼迫写借条会有法律效力吗
      被逼迫写借条会有法律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地修改以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就是为了......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1、先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


·对工作玩忽职守的如何处理?
      对工作玩忽职守的如何处理?一、对工作玩忽职守的如何处理?根据《刑法》第九章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因为口角矛盾引发打架行为并不少见。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形以及人员伤亡程度,参与打架的当事人都需......


·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当事人?
      一、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当事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进行逮捕的,检察机关应该在刑事拘留三日后作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


·工伤劳动关系怎样确立?
      劳动者遭遇到工伤事故的伤害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第一个步骤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