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
  
  不能,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今社会能够遇到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其实也不容易,所以在婚后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相互体谅,相互尊重,配偶很多时候都是出于信任才把所有的合法财产都交给了自己处理,真的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也不能试图通过赠与行为来转移财产,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让事情越来越复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用电的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电的种类分为强电和弱电。我们生活中常用的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这些功率较小的都要称......


·如何解除男女同居关系
      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往往会形成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保护的,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解除的情况也比......


·收了小偷的三条烟怎么办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河南省非法集资2023的处罚是什么?
      河南省在近些年来出现了许多令人诧异的巨额非法集资形式案件并且让许多河南市民遭受了难以承受的损失,国家对此也采取了相应的介入并且对那些已经查知......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醉驾导致拘役的案底一般不影响孩子以后听民事行为,但对于参军、考公务员等民事行为政治审查造成不利影响。刑事立案案......


·寻衅滋事罪导致一人轻微伤能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是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往往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一人轻微伤,你知道这种情况下又会......


·盗墓犯罪的判罚是什么?
      盗墓犯罪的判罚是什么?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吗
      需要看案情,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小三怀孕了也不一定算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


·告错法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吗?
      告错法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吗?告错法院属于起诉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