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保险报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是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
  
  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第十一条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第十四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六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十八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十九条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是必须要适用于此条款的才能进行处理,当诉讼时效中断以后那么就意味着受害者的时效期限就会延长,从而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在处理此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


·民事诉讼律师费怎么算?
      民事诉讼律师费怎么算?一、民事诉讼律师的具体费用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式有三种......


·社保个人缴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社保个人缴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一)社保个人缴费需要的手续1、本市户籍人员可办理独立个人参保医疗险种及养老保险。独立个人参保所需资料:(1)本......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股份公司或集团在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中,一般会用到经办人,一旦这些公司出现经济纠纷或其......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吗?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有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行政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不可以,只有刑事拘留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它的本质是在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处理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当当事人要求听......


·在我国醉驾在家要等多少天?
      在我国醉驾在家要等多少天?醉驾构成犯罪的,一般需要7个月左右才能判刑。1、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2、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


·逃避商检罪主体都有哪些?
      逃避商检罪主体都有哪些?只要是年满十八岁的都有可能是逃避商检罪的主体,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


·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租房时常遇到的二房东,就属于转租房屋。不......


·私营企业的单位犯罪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相对于国营企业来说,私营企业的监管没有那么严格,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以经营企业之名进行犯罪活动的并不少见,比如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