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门儿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依《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时效利益的抛弃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二、诉讼时效届满还能主张权利吗?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届满时,需要提供证据加以反驳,证明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定事由,比如义务人曾有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对诉讼时效主动适用,也就是说债务人在诉讼中不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借款事实及有关证据作出判决。根据《民法总则》中的规定,目前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若是有特殊规定或者有特殊情形,那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一般在诉讼时效期限期间内,就需要权利人积极、主动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若是诉讼时效届满,那首先权利人就会丧失胜诉权,而作为义务人此时则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毒贩判15年可以假释吗还需要交钱吗
      理论上,判多少年就应该坐多少年牢,不过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表现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但最少要坐一半以上时间。法治社会一切以律条为主,交......


·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
      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一、股权转让要不要验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


·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就职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很多单位都会认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这样就能以较低的人工成本来完成一些不是特别重要的......


·民法典居住权遗嘱怎么写 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民法典居住权遗嘱怎么写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1、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


·签了出版合同算是出版了吗?
      签了出版合同算是出版了吗?出版或称发表将作品通过任何方式公之于众的一种行为。在大多数国家,作品一经完成,不论是否出版,即享有著作权。作品获得国......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


·供货合同中注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
      一,供货合同中注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欠钱不还的人一直拖着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一直拖着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


·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年?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汽车拥有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几乎家家户户都至少拥有一辆车。路上车多人也多,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只增......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