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人的遗嘱必须公证才行吗?

老人的遗嘱必须公证才行吗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立下遗嘱,即为生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被继承人去世时遗嘱生效。不公证同样有效。老人去世以后即生肖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不必公证只要异议人不能举证证明该份自书遗嘱是在自书人非正常情况下(被强迫、威胁或思维不正常、不能准确表达自己意志等)所写,该份遗嘱就是有效的,并非不经公证的遗嘱一律无效。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遗嘱正式生效。继承人对遗嘱的异议,若无证据证明,不影响遗嘱的执行。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律师代书遗嘱后见证!因具体情况不同。二、遗嘱公证管辖权应该归谁?遗嘱公证的公证机关原则上不存在什么管辖权的问题。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程序存在违法。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存在严重问题,可申请撤消公证遗嘱。不存在级别管辖但有地域管辖问题,如公证处确实存在程序问题,可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联系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订立遗嘱并不是老人的专利,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都是可以订立遗嘱的,而如今年轻人事先订立遗嘱的情况也比较多。而对于老人的遗嘱,不见得就都是属于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也有可能是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甚至是公证遗嘱。其中只有订立最后一种遗嘱的时候,才会要求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二审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多长......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都有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都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在交易流程繁杂的二手房市场中,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手房合同备案是有效手段。那么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呢?......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行贿罪和串标罪并罚吗?
      一、行贿罪和串标罪并罚吗?是否会进行并罚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行贿和串标是属于两种行为就会进行并罚,如果行为人为了串通投标而行贿,即以贿......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学生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学生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学生的身份证丢了需要申请人员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来进行申请补办。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十条申......


·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必须办吗?他项权证是证明房屋贷款人需要贷款的期限,同时证明了在该期限内,贷款人不得将该房屋另作不合法、不合规用途或将房屋出售给其他......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企业名称用他人商标侵权吗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股权转让对价评估有什么影响?
      股权转让对价评估有什么影响?股权转让对价评估可以避免股权转让对持股人造成的利益上的损失,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些依赖于合理的对价。对价原本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