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

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
  
  一、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二、执行中止
  
  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一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并通知执行当事人和其他参与执行人;二可由执行当事人申请恢复,经法院同意后继续进行。
  
  恢复执行是原执行机制的继续运行,不是执行程序的重新开始,执行中止前已为的执行仍继续有效。
  
  三、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相关法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的,在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也是会确定诉讼的时效是否超过规定的期限,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不可抗力或者是当事人不能实行法定权益时是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止的,在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将重新进行计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一、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查起诉节假日顺延吗?
      审查起诉节假日顺延吗?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节假日计算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间之内。也就是说、检察院的一个月的审查时间包括七天的节假日,最后......


·贷款合同如果遗失怎么办?
      贷款合同如果遗失怎么办?一、贷款合同如果遗失怎么办?1、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前往贷款银行,在银行重新给借贷人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2、如果......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


·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会遇到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财产分割,而另一个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究竟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


·《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
      《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


·三方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大学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多少都有见过,可以说是人手一份。由于毕业之前找工作没有毕业证,只能签订三方协议,但是您基本都只是简单的看了看三方协议,......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


·一审开庭后多久宣判
      可能当庭宣判也可能定期宣判。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


·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