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二、法院判处的罚金没有强制一次性缴完按照刑法规定,罚金,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罚金数额的刑罚。但是罚金不是强制必须一定要一次性缴纳完毕的,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在法院指定的缴纳期限内,可以一次性清缴,也可以分期缴纳。罚金到底怎么交,是可以根据经济实力和法院协商确定。同时,刑法又规定,在法院指定期满不缴纳罚金的,法院会强制缴纳。如法院强行划扣银行存款、强制拍卖财产等等。况且,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总之,耍赖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三、《刑法》 第53条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四、罚金的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罚金是法院向违法者所给的处罚,罚金的多少就要看案件的大小,而且在判决完之后,这笔罚金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缴纳,一般法院是不会收现金的,必须要由当事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进行,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交通事故致亡,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医......


·附随义务在合同中规定是什么?
      附随义务在合同中规定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2023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夫妻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离婚补偿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
      夫妻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离婚补偿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补偿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离婚补偿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书在......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


·遗嘱见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几种
      遗嘱见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几种订立代书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胁立遗嘱人,......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根据法律规定,组织传销罪30人不需要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几个字的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权利,......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新股申购在股票市场是一个热点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经济市场的稳定,各企业不得随意发行新股,为了确保自己的财产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