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二次退侦交检察院受理吗

一、关于二次退侦交检察院受理吗二次退侦交检察院会受理的。二次退补后如果还是证据不足可以此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退补公安机关一个月返回检察院,审查起诉算延长审理也不超过四十五天到法院。二、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怎么处理?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案件移送至检察院,那么检察院就需要对整个案件进行审理调查,必须保障案件的公平公正性,同时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案件,会就行退侦处理。那么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利,那么就需要从新收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证明才可以再次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且需......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一、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一、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


·购买商品房怎么看房屋销售面积
      购买商品房怎么看房屋销售面积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除了要了解清楚周边的生活配套设施外,同时也要知道房屋的面积情况,而此时可能就会出现各种建筑面......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第号: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律师。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


·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


·产品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须有缺陷产品。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


·诈骗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
      一、诈骗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和完善绵阳市市辖区......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处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处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