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后归谁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归谁?从时间上来看,涉案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1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原公司致力开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密切相关,故涉案专利属于离职后1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任务有关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于原单位所有。企业在对员工流动进行管理时,应当关注员工离职后的去向及其作为发明人新申请的专利,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招录新员工的企业也应对刚入职员工新申请的专利进行必要审核和检索,避免权属纠纷。认定离职后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除了“离职后一年内”这一期限的限定外,更应考量系争专利与员工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以及与原单位已有技术的关系。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专利技术,其内容与在原单位本职工作、分配的任务具有较强关联性的,认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二、哪些发明属于职务发明?下列发明属于职务发明: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2、履行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但国家对植物新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但约定返还资金或者支付使用费,或者仅在完成后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验证或者测试的除外。对于职务发明,单位享有申请知识产权、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者公开的权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以及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对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申请知识产权或者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者公开的权利。《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综上所述,员工在本职工作上做出的发明创新或者利用单位资金设备搞出的新产品等,都可以算作职务发明。对这类发明专利,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条款操作。没有的话,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通过支付奖励的方式转移产权。员工离职超过1年,不再享有对职务发明的所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提交起诉书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要具体看工伤等级,因工伤一只眼睛受伤,属于工伤七级到十级伤残。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


·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
      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普及,我国网民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我国对网络的监管并不像真实生活中那么严格,因此在网络上行骗的人......


·婚姻无效孩子抚养判决是怎么样解决的?
      即使夫妻婚姻无效,他们的子女也被认为是婚生子女,这是国际通例,也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的子女抚养问题参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一、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一般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此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作为量刑情节,就会对行为人从重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他人重......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冒充注册商标的处罚不一定是行政处罚,很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假冒他人......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


·商标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买卖注意事项:(一)业主要注意四大的问题1、客户的购买能力首先了解客户是否能够全款购房,如果客户是贷款购房,客户资质是否有问题必须落实,以......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可能会发行证券来维持公司的长期发展,但是上市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指示,公司要......


·两个孩子的妈妈离婚后还能要吗
      可以,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