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缴纳社保与单位缴纳有什么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与单位缴纳有什么不同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买社保,那么也是可以的,只是在缴纳的比例上会有一些不同。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人应该知道,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分为两部分来缴纳的,分别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是由个人自己购买社保,那么在社保缴纳时就少了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2、个人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很明显是发生工伤时才能享受的赔偿,而个人购买社保,一般是因为没有参加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无法享受工伤赔偿。3、个人购买无法获得失业保险。同工伤保险同样的原理,没有参加工作也不可能会有失业的可能,因此个人购买社保往往是无法获得失业保险的。4、个人购买社保无法获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为单位的女员工购买生育津贴,女员工在相应的怀孕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如果个人购买社保,那么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是没有生育津贴的。5、限制不同。个人缴纳社保,一般要求是当地人,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则不论是本地还是异地了,只要是全日制的劳动者即可。二、个人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个人缴纳社保基本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所享有的待遇基本是一样的,但是如果是个人缴纳社保,那么同比参加工作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社保的情况而言,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缴纳比例将会全部由个人来承担。由于我国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各地社保缴纳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个人在缴纳社保时,社保缴纳的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根据当地的社保缴纳标准来进行缴纳。一些自由职业工作者往往会自己出钱为自己缴纳社保,但此时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所以在个人出资缴纳社保的时候,对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就是不允许个人缴纳的。不过从实际操作来看,也不乏一些个人挂靠公司,从而通过公司来缴纳上述三种保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前欠债分配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婚前欠债分配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婚前个人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当然得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什......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


·一、关于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拿?
      一、关于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拿?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完劳动能力鉴定面检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鉴定结论,也可等劳动能力......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


·分居多长时间算是自动离婚?
      一、分居多长时间算是自动离婚?分居100年也不会发生自动离婚的法律效果,无论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离婚,因为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关系......


·合肥征地拆迁款发放标准是什么?
      合肥征地拆迁款发放标准是什么?一、合肥征地拆迁款发放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有哪些?举证期限就是指证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期限一过,视为放弃证据。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利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公司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一般应该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