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如果司机醉驾一定全责吗?

一、如果司机醉驾一定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二、醉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即使驾驶员醉驾,也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全责,但是不少驾驶员在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为了避免受到民事或者是刑事的处罚,可能会向肇事逃逸,此时一般被抓捕归案,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是全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比较合适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医药f费。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合适呢。是在受到伤害后直接......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刑事自诉是我国法院诉讼的一种,刑事自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和法......


·孕妇如何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工资
      孕妇如何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工资?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


·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公司以及工作额性质不一样
      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公司以及工作额性质不一样,可以分成很多种类型的劳动合同,所以对于物流公司来说需要签订就是关于物流的劳动合同,物流劳动合同跟......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不属于大型企业。企业类型的分类,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与企业的......


·一般刑事案件要多久结案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般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或者说判决下达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也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经......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与适用法律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作为我国民事纠纷的其中一类,其涉及到每一个法律知识点都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熟悉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我们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有着极......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再抓反腐倡廉工作,指出只有公开透明的政府才能真正的为人们服务,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