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进行电信诈骗240万判多少年

一,当事人进行电信诈骗240万判多少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电信诈骗的处罚是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的,但是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依旧会一定的难度,因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涉及的利益方较多,一旦走司法程序有关的步骤审核就会较为繁杂,因此自己要合理的进行处置,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电信诈骗的处罚一般是较为严重的,因为诈骗的社会影响是较为恶劣的,除此以外就是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要求,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需要自己注意实际的需求,尤其是法律诉讼上的,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利益的侵犯,自己需要留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


·在我国喝完酒打架算寻衅滋事吗?
      在我国喝完酒打架算寻衅滋事吗?当我们的神经被酒精麻木了以后,会在不知觉的情形下做出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情。很多关于酒后闹事的奇葩新闻我们可能自......


·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的从业人员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的从业人员要求有哪些地区城市化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会变的更加的舒适和便捷。这些得益于城市基建的开展,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


·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
      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该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


·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有区别吗
      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是两项独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开发票
      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2、依法办理税务......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一)照明电路敷设要符合规程,插座灯具开关、总闸、漏电开关等要有一定的高度,厨房、空调要专线专设,电视天线和电话专线要安......


·经济纠纷仲裁时效是几年
      经济纠纷仲裁时效是几年?经济纠纷仲裁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