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公证遗嘱后立遗嘱会导致已经公证的遗嘱无效吗?

一、公证遗嘱后立遗嘱会导致已经公证的遗嘱无效吗?
  
  公证遗嘱后立遗嘱会导致已经公证的遗嘱无效,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怎么进行遗嘱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很多人在世期间都会积累很多的财产,若是该公民离世,其亲属是可以分割获得其一部分的遗产的。不少人为了使得自己的身后事不会涉及到财产纠纷,一般都会订立遗嘱,然后再到当地的指定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手续,此类遗嘱会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2023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因医疗过错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时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关于医疗......


·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
      子女都是父母上辈子的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双方也要继续抚养子女,当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实践中,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


·集合犯与结合犯有什么区别?
      结合犯是指数个同类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而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两者的区别是犯罪行为的独立性。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


·诉讼时效中断口头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口头规定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口头规定是什么?口头要求可以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虽然理论上可以认为口头提出要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


·事业单位人员酒驾如何处理 一、事业单位人员酒驾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人员酒驾如何处理一、事业单位人员酒驾如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酒驾的单位内部可进行警告处分,酒驾不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事业单位不......


·企业融资手段主要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这种对金融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的领域不是普通员工能够理解得了的,其实这也是企业通过直接或者是间接的方式对内部的资金进行融通的,对企业......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一、农田征收的内容1、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