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终止合同? 一、不履行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对此有以下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担保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里讲的中止,是指暂时停止,而不是永远终止履行合同,为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当事人一方必须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无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的一方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如:特定的标的已经灭失或转移、对方丧失清偿能力、对方所属国家因发生战争或政府实行封锁禁运等,都有可能成为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
  ②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我们在上文为您解答了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时候,如果没有掌握相关证据时,切记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已经掌握相关证据暂时中止合同后,也应立即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适当担保,没有担保才能解除合同。了解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拒执罪刑拘会判多久?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碰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责任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成为拒执罪。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和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强制执行。那么......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一)、醉驾一般会判处六个月的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在看守所里生活半年的时间。看守所为了管理需要......


·公职酒驾2023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职酒驾2023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公职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


·故意伤害罪轻伤从犯如何量刑
      对于故意伤害罪轻伤从犯如何量刑的问题,主要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基本刑,在根据轻伤、从犯的情节,增加或减少相应的......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范本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甲方:乙方:立责任书单位: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


·哪些行为会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
      哪些行为会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一、父母不合格可剥夺监护权人们总是认为,父母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的人,所以,对于父母虐待孩子尤其不能理解。......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


·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
      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一、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不要逃关税多达五万元。刑法规定,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加班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


·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