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

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收监之后一般是不会再判拘役的;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查收的违禁物品应予没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女犯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二、收监程序监狱收押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程。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①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②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③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④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⑤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三、收监条件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要求。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收监条件是:①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②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③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综合上面所说的,收监是对犯罪人员作出的刑法,在法院判决收临的时候,那么犯罪人员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只要判决书一生效,那么就没有再判决其它刑法的可能性了,所以,执法人员在判的时候就一定要保证案件真实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为:(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民事诉讼中劳动合同的审核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劳动合同的审核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中劳动合同的审核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中劳动合同的审核规定是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


·故意伤害罪司法鉴定标准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总是会有一些奇怪的人有着奇怪的想法。对于故意伤害这样的行为,就足以说明,这个人在心理上是不......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走在大街上,尤其是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民间借贷的小广告,由于相对银行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的门......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冬期施工应注意问题是什么?大面积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现场应该注意的关键点有1、开挖边界。超过了边界线的开挖估计不会计算......


·书证
      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


·临时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
      临时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在监护人有事不能照料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委托监护人来监护未成年人但是这种监护需要进行证明。......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3)保......


·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内容及注意事项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


·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争回抚养权
      离婚是不再适合继续生活下去的两个人的最好解决方式,但离婚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很多研究表明,只有在父母双方的陪伴下,才会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